履约保函: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(申请人)的请求,向工程的业主方(受益人)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。倘若申请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,以及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,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。
预付款保函:又称还款保函,是指担保人(银行)根据申请人(合同中的预收款人,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)的要求向受益人(合同中的预付款人,通常是进口商)开立的,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,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。
保函有效期
起始日期: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,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,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,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。
截止日期: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,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,如工程竣工日期、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。在截止日期之后,保函自动失效,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。
保函出具阶段
确认保函草本:审核通过后,银行或担保公司会出具保函草本,申请人需仔细核对保函草本中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。
缴纳费用:根据保函金额和办理机构的收费标准,缴纳相应的保函费用,费用一般按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。
正式出具保函:申请人确认保函草本无误并缴纳费用后,银行或担保公司会正式出具履约保函,保函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