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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京房产二次抵押办理,在线客服为您解答

    2024-11-29 11:22:01 52次浏览
    价 格:面议

    按揭就是按揭人(买方者)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。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: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;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,房子的所有权被“按”着,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“揭”(取)到手。另外,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——即按揭人(买房者)、发展商(卖房者)、按揭权人(一般为有关银行)三者关系。它的程序是,由按揭人(买房者)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,并预付部分购房款;然后由按揭人(买房者)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(银行)签订按揭合同,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,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,直到按规定付清“按揭款”,按揭过程即告结束。

    抵押人应提供的资料:

    1.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;

    2.抵押人的资格证明;

    3.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(或处分权)的证明;

    4.抵押物基本状况;

    5.其它有关资料。

   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

    (1)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。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(比如:土地、房屋)、特别动产(车、船等);质押则以动产为主(比如:存款单、债券)。

    (2)占管形态不一样。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,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;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,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。例如:我抵押了我的房产,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。若我质押了存款单,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。

    (3)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,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,又能体现留置效力。

    (4)处置权不同。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,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,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;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,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。

    必备资料

    信贷业务申请书;

    借款人和抵押人当今一期的财务报表;

    借款人和抵押人董事会决议;

    抵押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;

    抵押物权属证明及保险凭证;

    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;

   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;

   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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